山西安仑化工有限公司15MW分布式炭黑尾气发电项目(二期) 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书信息公示
编辑:2019-11-20 13:35:01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工作规范》的要求,现将《山西安仑化工有限公司15MW分布式炭黑尾气发电项目(二期)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书》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建设单位名称、地理位置及联系人
建设单位:山西安仑化工有限公司
地理位置:河津市王家岭循环经济工业园区
联系人:马振清
二、项目名称及简介
建设项目名称:山西安仑化工有限公司15MW分布式炭黑尾气发电项目(二期)。
建设规模:15MW,劳动定员16人,建设项目职业卫生投资约108.6万元。
项目组成及工程内容:本次评价以《山西安仑化工有限公司15MW分布式炭黑尾气发电项目(二期)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的工程内容为准,主要针对燃烧系统、热力系统、烟气净化系统等,在试运行期间职业病防护设施及防护效果和职业卫生管理措施等进行评价。
三、现场调查、采样、检测的专业技术人员名单、时间、建设单位陪同人
项目负责人:李海广(工业电气自动化、工程师)
报告书审核人:祁峰岩(内燃机械、高级工程师)
报告书编写人:李海广(行业工程、工程师),何靖宇(职业卫生、基层副主任医师),张飞马(卫生工程),李亚鹏(评价人员、助理工程师),徐立军、祁玺东等(检测人员),张静、张玲珍等(检验人员)
企业陪同人员:杨立夫
四、建设项目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本项目运行工程中产生的职业危害因素主要有化学有害因素和物理因素两类。
化学有害因素:燃烧系统主要存在一氧化碳、二氧化硫、氮氧化合物;烟气净化系统主要存在氨。
物理因素:燃烧系统、热力系统、烟气净化系统主要存在噪声、高温。
山西金烜鑫科技有限公司于2019年8月11日至13日,在本项目正常运行且职业病防护设施正常运转的条件下,对建设项目工作场所生产过程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了检测,同时对地面工作场所的采光、照明进行了检测。
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汇总如下
本次检测了一氧化碳、二氧化碳、氮氧化合物、氨各6个点,检测结果均合格。
噪声检测了11个点,工种5个,检测结果均合格。
高温4个点、2个工种,检测结果均合格。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根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安监总安健[2012]73号)规定,山西安仑化工有限公司15MW分布式炭黑尾气发电项目(二期)为职业病危害风险较重的建设项目。
六、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2019年9月28日,山西安仑化工有限公司组织有关职业卫生技术审查专家,在河津市召开了对《山西安仑化工有限公司15MW分布式炭黑尾气发电项目(二期)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的评审会,专家组听取了建设单位对改项目建设情况的简要汇报和评价单位对《控制效果评价报告》的汇报,专家组经过询问、审查、讨论和审议,形成如下意见:
评价单位编制的《控制效果评价报告》介绍了项目的建设及试运行情况,对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了检测,并对检测结果进行了评价;对项目总体布局和设备布局。防护设施、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建筑卫生学及辅助用室、职业卫生管理、健康监护进行了调查与评价,提出了评价结论和建议。该报告评价依据较为准确,评价目的、范围较明确,评价单元适当,方法基本正确,内容比较全面,基本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和标准的要求。
将昂首阔步、坚定地走在永续发展的康庄大道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