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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煤炭运销集团蒲县昊锦塬煤业有限公司矿井兼并重组整合项目 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信息公示
编辑:2020-04-25 11:40:51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工作规范》的要求,现将《山西煤炭运销集团蒲县昊锦塬煤业有限公司矿井兼并重组整合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用人单位名称、地理位置及联系人
用人单位:山西煤炭运销集团蒲县昊锦塬煤业有限公司
地理位置:山西省临汾市蒲县乔家湾乡
联系人:梁智
二、项目名称及简介
项目名称:山西煤炭运销集团蒲县昊锦塬煤业有限公司矿井兼并重组整合项目
项目简介:山西煤炭运销集团蒲县昊锦塬煤业有限公司位于山西省蒲县东南部乔家湾乡曹村、石堆、崔家沟村一带,行政区划隶属乔家湾乡。
山西煤炭运销集团蒲县昊锦塬煤业有限公司是山西省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工作领导组办公室以晋煤重组办发[2009]55号文件《关于临汾市直什林煤矿蒲县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方案(部分)的批复》批准的兼并重组整合矿井,以山西煤炭运销集团作为兼并重组整合的主体,对山西蒲县金佛鑫煤业有限公司、山西蒲县坡河煤矿有限公司(十关闭)、山西蒲县曹村煤矿有限公司、山西蒲县龙祥煤业有限公司和山西蒲县庆祥煤业有限公司进行了兼并重组资源整合,整合后名称变更为山西煤炭运销集团蒲县昊锦塬煤业有限公司。重组整合后井田面积15.0025km2,规划生产能力为90万吨/年。
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晋政办发[2011]62号《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部分煤矿重组整合方案调整等有关事项的通知》的精神,将昊锦塬煤矿生产能力调整为60万吨/年。
2011年11月,天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山西煤炭运销集团蒲县昊锦塬煤业有限公司矿井兼并重组整合项目初步设计》,并经临汾市煤炭工业局以临煤审发[2011]67号文“关于山西煤炭运销集团蒲县昊锦塬煤业有限公司矿井兼并重组整合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予以批复。
2018年10月,山西源通煤矿工程设计有限公司编制了《山西煤炭运销集团蒲县昊锦塬煤业有限公司矿井兼并重组整合项目初步设计(变更)》,并经临汾市能源局以临能发[2019]54号文“关于对山西煤炭运销集团蒲县昊锦塬煤业有限公司矿井兼并重组整合项目初步设计变更的批复”予以批复。
2020年3月,山西金烜鑫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了《山西煤炭运销集团蒲县昊锦塬煤业有限公司矿井兼并重组整合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并由矿方组织专家进行了评审。
三、现场调查、采样、检测的专业技术人员名单、时间、建设单位陪同人
项目负责人:李文民(高级工程师、采煤工程)
报告书审核人:褚春虎(副主任医师)
报告书编写人:李文民(行业工程、高级工程师、采煤工程),褚春虎(公共卫生、副主任医师、预防医学),张飞马(卫生工程、工程师),李亚鹏(评价人员、助理工程师),高江祥(检测负责人),李芳艳(检验负责人、工程师)
建设单位陪同人:梁智
四、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本项目运行工程中产生的职业危害因素主要有粉尘、化学有害因素和物理因素三类。
粉尘:煤尘危害是该项目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主要存在于矿井的井下掘进、回采、井下运输及辅助生产系统;含10%~50%游离SiO2的矽尘可能存在于矿井的井下岩巷掘进过程、矸石运输过程过程;电焊烟尘、砂轮磨尘存在机修车间;木粉尘存在于坑木加工房。
物理因素:噪声危害主要存在于矿井的井下掘进、回采、井下运输和辅助运输系统,以及地面生产系统、地面辅助生产系统的通风机、机修设备和坑木加工;振动主要存在于井下掘进支护作业;工频电磁场主要存在于35KV变电所(站);紫外线存在于机修车间电焊作业。
化学物质:井下主要存在一氧化碳、氮氧化合物、氨、二氧化硫、硫化氢、甲烷等;水处理站存在硫化氢。臭氧、锰及其化合物存在于机修车间及电焊作业。
建设单位陪同人:梁智
五、可以达到的预期效果
本次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精神,切实落实,充分考虑和落实了职业病危害预评价的对策建议,本设计对生产系统、辅助系统等生产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了分析,根据分析结果对职业病防护设施进行专门设计。依照本设计实施,能够有效控制该建设项目的职业病危害,保护劳动者的身体健康。
六、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山西煤炭运销集团蒲县昊锦塬煤业有限公司矿井兼并重组整合项目于2020年4月7日组织职业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含职业卫生专家库专家),召开了《山西煤炭运销集团蒲县昊锦塬煤业有限公司矿井兼并重组整合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的评审会,专家组听取了建设单位对该项目建设情况的简要汇报和设计单位对《防护设施设计》的汇报,专家组经过询问、审查、讨论和审议,认为:
该《防护设施设计》基本符合职业病防治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要求,建议建设单位将修改后的《防护设施设计》连同建设单位及评审专家审查意见,存档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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