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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压缩天然气集团朔州有限公司新建山阴县古城镇加气站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信息公示


编辑:2020-06-05 11:14:53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工作规范》的要求,现将《山西压缩天然气集团朔州有限公司新建山阴县古城镇加气站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用人单位名称、地理位置及联系人

用人单位:山西压缩天然气集团朔州有限公司

地理位置:朔州市山阴县古城镇东北约2.5公里处

联 系 人:宋志诚

 二、项目名称及简介

项目名称:山西压缩天然气集团朔州有限公司新建山阴县古城镇加气站项目

项目简介:山西压缩天然气集团朔州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3月16日,是由山西压缩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山西煤炭运销集团朔州有限公司共同出资组建的国有合资公司,注册资金2000万元,公司主要以压缩天然气加气站的投资、建设、运营、管理为核心项目,同时兼顾液化天然气利用、天然气灶具及相关仪器、仪表设备的零售与维修等。

山西压缩天然气集团朔州有限公司新建山阴县古城镇加气站项目位于朔州市山阴县北周庄镇永静城村东北侧。

三、现场调查、采样、检测的专业技术人员名单、时间、建设单位陪同人

项目负责人:王仙峰(高级工程师)

报告书审核人:褚春虎(副主任医师)

报告书编写人:李海广(行业工程、工业电气自动化、工程师),褚春虎(公共卫生、副主任医师),张飞马(卫生工程、通风专业、工程师),田思傲(机械工程及自动化、助理工程师),高江祥(检测负责人),李芳艳(检验负责人)

企业陪同人员:宋志诚

四、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本项目运行过程中产生的职业危害因素主要有物理因素、化学有害因素。

生产系统:该项目生产系统运行过程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有噪声、低温、硫化氢等。

箱式变压器及配电装置在运行过程中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主要有噪声。

水泵在运行过程中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主要有噪声。

发电机房应急运行过程中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主要有噪声、一氧化碳、氮氧化合物、柴油。

本项目为职业病危害预评价,采用类比法,选择了山西司可达能源有限公司百利达加气站控制效果评价报告,未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5.1 结论

5.1.1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分类管理目录(2012版)的通知》(安监总健[2012]73号)的规定,该建设项目属于燃气生产和供应业中的燃气供应,属于职业病危害一般的建设项目。

5.1.2评价结论

山西压缩天然气集团朔州有限公司新建山阴县古城镇加气站项目应根据可行性研究报告中提出的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并结合本预评价报告书中提出的职业病危害防护补充措施后,主要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岗位的职业病危害因素预期浓度/强度和接触水平,能满足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的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

5.2 建议

为指导企业在进行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设计时,能够较全面的设计职业病防护设施及职业卫生管理的各项措施,并在项目建成投产后试运行期间做好职业卫生防治工作,特提出以下建议:

1、企业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90号)文件要求,落实职业卫生“三同时”工作,确保职业病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的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2、建设单位应按照《设计专篇编制要求》编制或委托第三方编制职业病防护设计专篇,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编写时,应严格按照《工业企业卫生设计标准》(GBZ1-2010)、《可行性研究报告》、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书中提出的控制职业病危害的补充措施、相关行业标准等,完善职业病防护设施的设计。完成后建设单位组织有关职业卫生专家对设计专篇进行评审,必要的情况下提交卫生行政监督管理部门进行审查。

3、该项目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应采取相应的职业病防护措施,并为工人配备有效的个体防护用品,建设单位应予以积极的监督与协作,督促施工单位为工人配备合格的个体防护用品,并对其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加强职业卫生管理工作。

4、建设单位应要求施工单位在施工结束后编写施工期间职业病防治总结报告,并盖章后交建设单位存档。

5、在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应当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并编制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

6、在项目建成投产前,职业病防治领导机构严格按照《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指南》、《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的要求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的相关制度,对各项职业病防护设施进行定期维护,保证其运行效果,认真做好事故状态的危害识别及应急救援的准备工作。配备完备的应急救援设施及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开展相应的职业卫生培训教育工作,保证职业卫生管理制度的落实和实施。

7、项目建成投产后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加强职业病防治管理工作。定期组织对劳动者进行岗前、岗中职业卫生培训,监督劳动者遵守有关职业卫生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并能够正确佩戴和使用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完善考评考核制度。配备专人对防尘、防毒、防噪减振、防暑防寒等职业病防护设施进行定期维护和检修,保证职业病防护设施的正常运行。

8、根据《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管理办法》完善职业病危害申报管理制度,定期组织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检测及评价工作,完成职业病危害申报相关工作。

9、按照《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的要求,根据《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确定各岗位劳动者所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相关的健康检查项目,委托由省级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备案的医疗机构定期对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并建立健全职业健康监护档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相关要求做好职业禁忌证、疑似职业病人及职业病人的管理及安置工作。

六、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山西压缩天然气集团朔州有限公司于2020年5月25日组织3位职业卫生专家和相关人员,对山西金烜鑫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山西压缩天然气集团朔州有限公司新建山阴县古城镇加气站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进行了评审。评审组认为:

《山西压缩天然气集团朔州有限公司新建山阴县古城镇加气站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基本符合职业病防治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要求,按评审意见修改后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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